網站使用條款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規定 ALLSTARS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本網站所提供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各位註冊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應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 1 條適用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有關本服務使用之一切關係。

本公司就本服務,除本條款外,得另訂使用規則等各種規定(以下稱「個別規定」)。該等個別規定無論其名稱為何,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本條款之規定與前項個別規定牴觸時,除個別規定另有特別規定外,以個別規定為優先。

第 2 條使用註冊

本服務之使用註冊,由申請人同意本條款後,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申請,經本公司核准後完成。

本公司判斷申請人有下列情形時,得不核准其使用註冊申請,且無義務揭露任何理由:

  • 申請使用註冊時申報不實事項
  • 申請人曾違反本條款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宜核准使用註冊之情形

第 3 條使用者 ID 及密碼之管理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本服務之使用者 ID 及密碼。

使用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使用者 ID 及密碼轉讓、出借予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用。以與註冊資訊相符之使用者 ID 及密碼組合登入時,本公司視為該使用者 ID 之註冊使用者本人所為之使用。

因使用者 ID 及密碼遭第三方使用所生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4 條使用費用及付款方式

使用者應就本服務之付費部分,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支付本公司另行規定並公布於本網站之使用費用。

使用者遲延支付使用費用時,應支付年利率 14.6% 之遲延損害金。

第 5 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下列行為:

  •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 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 侵害本服務內容等所含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之伺服器或網路功能之行為
  • 將透過本服務取得之資訊作商業利用之行為
  • 可能妨礙本公司服務營運之行為
  • 非法存取或企圖非法存取之行為
  • 蒐集或累積其他使用者個人資料等之行為
  • 以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 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不利、損害或不快之行為
  • 冒充其他使用者之行為
  • 未經本公司許可,於本服務上進行宣傳、廣告、招攬或營業之行為
  • 以結識陌生異性為目的之行為
  • 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直接或間接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之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 6 條本服務之停止提供等

本公司判斷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得不事先通知使用者,停止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

  • 進行本服務相關電腦系統之維護檢查或更新時
  •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天災等不可抗力,致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 電腦或通訊線路等因事故停止時
  • 其他本公司判斷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 本公司將建立必要且適當之體制,以因應資訊外洩、滅失及毀損。

因本服務之停止或中斷,使用者或第三方所受之任何不利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7 條使用限制及註銷註冊

使用者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限制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或註銷其使用者註冊:

  •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
  • 經查註冊事項有不實
  • 未履行費用等支付義務
  • 對本公司之聯絡於一定期間內未回覆
  • 自最後使用本服務起一定期間內未再使用
  •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宜使用本服務之情形

因本公司依本條所為之行為致使用者所生之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8 條退出

使用者得依本公司規定之退出程序退出本服務。

第 9 條不保證及免責事項

本公司不以明示或默示方式保證本服務無事實上或法律上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適合性、資安等相關缺陷、錯誤或程式漏洞、權利侵害等)。

本公司對因本服務致使用者所生之一切損害概不負責。但本公司與使用者間有關本服務之契約(含本條款)屬《消費者契約法》所定消費者契約時,本免責規定不適用。

即使屬前項但書之情形,本公司對因本公司過失(重大過失除外)之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致使用者所生損害中,因特別情事所生之損害(含本公司或使用者已預見或可得預見損害發生之情形)概不負責。此外,因本公司過失(重大過失除外)之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致使用者所生損害之賠償,以本公司於該損害發生當月向使用者收取之使用費金額為上限。

本公司對於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間就本服務所生之交易、聯絡或糾紛等概不負責。

第 10 條服務內容之變更等

本公司得不通知使用者,變更本服務內容或終止提供本服務,並對因此致使用者所生之損害概不負責。

第 11 條使用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不通知使用者,隨時變更本條款。本條款變更後,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時,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第 12 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公司就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之個人資料,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適當處理。

第 13 條通知或聯絡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之通知或聯絡,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為之。除使用者依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方式提出變更申報外,本公司視目前登錄之聯絡方式為有效,並向該聯絡方式發送通知或聯絡,該等通知或聯絡於發送時視為已送達使用者。

第 14 條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

未經本公司書面事前同意,使用者不得將使用契約上之地位或本條款所生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予第三方或供作擔保。

第 15 條準據法・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以日本法為準據法。

因本服務發生糾紛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