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會勢力
基本方針
第 1 條目的
本規程之目的,在於針對暴力團、暴力團成員、脫離暴力團未滿 5 年者、暴力團構成員、暴力團準構成員、暴力團關係企業、總會屋、假借社會運動之暴力集團、假借政治活動之暴力集團、特殊智能暴力集團及其他類似者等,以暴力、威嚇或詐欺手法追求經濟利益之集團或個人(以下稱「反社會勢力」)尋求接觸時之應對與體制,以及排除助長反社會勢力活動之交易的措施加以規定,藉此切斷與反社會勢力之關係,防範其危害於未然。
第 2 條切斷關係原則
本公司對反社會勢力採取堅決態度,切斷與反社會勢力之一切關係,並斷然拒絕不當要求。
第 3 條基本方針
本公司就反社會勢力之應對,以下列事項為基本方針:
- 一、以組織整體應對反社會勢力。
- 二、與外部專業機構合作應對反社會勢力。
- 三、切斷與反社會勢力之交易及其他一切關係。
- 四、遇有事故時,從民事及刑事兩方面採取法律行動。
- 五、絕不與反社會勢力進行私下交易或提供資金。
本公司將基本方針周知全體員工。
第 4 條組織性應對原則
- 一、本公司於接獲疑似反社會勢力所屬者之接觸時,將請求警察、暴力團驅逐運動推進中心、顧問律師等外部專家協助,以組織方式應對。
- 二、本公司與反社會勢力發生糾紛時,將迅速聯絡或諮詢律師、警察或其他相關機關,努力防止因反社會勢力行為所致之損害。
第 5 條主管部門及負責主管
反社會勢力應對事務之主管部門為法令遵循室,並以法令遵循室室長為應對負責人。